梁平法院曝光6男人照片...欠的该还了!
来源:重庆梁平法院
原标题:悬赏公告丨执行悬赏6人!
1.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渝0155执83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牟小军与被执行人李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搜集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5)渝0155执837号。
二、被执行人:李博,男,1989年8月2日出生,汉族,重庆市梁平区人,住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钟文路10号3幢1单元9-3,公民身份号码50022819890802****。
三、涉案标的:2200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博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26日24时;
六、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陈法官、谭法官
举报电话:023-53368604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2.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渝0155执182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太山与被执行人程君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程君泽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4)渝0155执1827号。
二、被执行人:程君泽,男,汉族,1970年12月6日出生,住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4组6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419701206****。
三、涉案标的:53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程君泽名下财产线索的,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27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3.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渝0155执恢13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平区龙平钢管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卢友训、邓建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卢友训、邓建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5)渝0155执恢130号。
二、被执行人:邓建元,男,汉族,1986年12月04日出生,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和平村委会月亮山村93号,公民身份号码45032519861204****。
三、涉案标的:187221.47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邓建元名下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2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27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4.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渝0155执恢13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平区龙平钢管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卢友训、邓建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卢友训、邓建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5)渝0155执恢130号。
二、被执行人:卢友训,男,汉族,1962年05月11日出生,住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任市镇凉风垭村11组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302319620511****。
三、涉案标的:187221.47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卢友训名下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2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27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5.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渝0155执15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莫修红与被执行人王世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世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无法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3)渝0155执156号。
二、被执行人:王世乾,男,生于1971年11月2日,汉族,重庆市梁平区人,住重庆市梁平区曲水乡中鹿村1组42号,公民身份号码51222419711102****。
三、涉案标的:3000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世乾名下财产线索及具体住址,并实际执行到位,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27日24时;
六、第四条所述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余法官
举报电话:023-53236771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3办公室,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6.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渝0155执95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有玉与被执行人梁平区奇掌柜火锅店、梁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梁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搜集线索,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执行案号:(2025)渝0155执954号。
二、被执行人:梁云,男,1980年1月19日出生,汉族,重庆市万州区人,住重庆市万州区铁峰乡箭楼村1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51120319800119****。
三、涉案标的:5313.00元。
四、凡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梁云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的,在本院控制被执行人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实际到位金额10%的奖励;
五、悬赏举报期限一年,悬赏期限截止至2026年5月26日24时;
六、悬赏金由申请人通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后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属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人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三)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六)同一线索,举报在后的,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陈法官、谭法官
举报电话:023-53368604
举报邮件邮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4052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特 别 提 醒
万事通客服|18725647187梁平万事通
↓↓点“阅读原文”进入梁平万事通主页